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元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924********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2924民初259号
案号
(2020)甘2924执3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元龙、马色力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河县支行偿还本金2500000元及利息101126.36元,合计2601126.36元,案件受理费27600元,执行费28411元,合计2657137.3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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