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103********50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271民初573号
案号
(2020)甘0271执19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范勇偿还许昌海借款本金500000元,于2020年5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30000元,2020年7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偿还100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00元,剩余200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完毕;二、若被告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一期履行违约,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被告需承担利息(以未偿还的借款金额为计算基数,自逾期当月月末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按年利率24%计算);三、案件受理费9957元,减半收取4978.5元,由范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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