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0121********0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01民初2323号
案号
(2020)新2301执1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杰向原告杨生荣偿还借款120000元,此款由被告李杰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30000元,剩余借款90000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二、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承担利息26413元的诉讼请求;三、被告李杰如逾期向原告支付上述第一笔款项,则原告有权申请执行本案全部案款。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3228元,已减半收取1614元,退付原告1614元,由被告李杰负担,并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5-12
发布时间
2020-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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