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6********39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126民初2274号
案号
(2020)桂0126执5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宾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陆江赔偿原告李开康汽车修理费6789元,定于2019年10月13日前付清。二、被告陆江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上述赔款从2019年3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给原告李开康。 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陆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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