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启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32127********16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青25民终342
案号
(2020)青2522执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同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给付零星木赔偿312000元,一审诉讼费及保全费减半后5366.8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66.88元,合计:321433.7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同德县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20-03-31
发布时间
2020-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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