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郏县恒旺面粉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9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25民初3314号 |
案号 |
(2020)豫0425执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郏县恒旺面粉有限公司、王春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顾得兵借款本金500 000元及利息54 000元,并对其中200 000元的本金按月利率1.5%计算,自2016年5月16日支付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 300 000元的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11月7日起支付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二、王春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顾得兵借款本金310 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1月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三、驳回顾得兵其他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献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5068902924K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郏县黄道镇后湾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