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东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8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23民初1707号 |
案号 |
(2020)豫1723执5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效峰、苗东峰于2019年10月1日前支付原告张慧敏借款15000元,余款159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还清。二、案件自此终结,双方互不纠缠。诉讼费592元,减半收取286元后由被告冯效峰、苗东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