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23********0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681刑初122号 |
案号 |
(2020)鲁0681执19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33年7月1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随案移交的被告人陈芳涉案华为手机二部依法予以没收后作价折抵赔偿款,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陈芳继续退赔各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扣押及登记保存的手机七部(黑色苹果x两部及金色苹果xs、银色苹果、黑色8848、白色coolpad、金色三星各一部)、项链一条、手链一条、对戒一对、茶几一套、电视柜一套、餐桌椅一套、沙发一套、空调一台、床一张,依法由公安机关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