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3********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23民初570号
案号
(2020)桂0223执5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鹿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周鑫尚欠原告韦晓明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从2019年8月9日起计算至被告还清所有欠款为止),被告周鑫应于2020年5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所欠的借款本息;二、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周鑫承担(原告预交);三、案件保全费520元,由被告周鑫承担(原告预交)。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鹿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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