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3********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23民初570号 |
案号 |
(2020)桂0223执5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鹿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周鑫尚欠原告韦晓明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从2019年8月9日起计算至被告还清所有欠款为止),被告周鑫应于2020年5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所欠的借款本息;二、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周鑫承担(原告预交);三、案件保全费520元,由被告周鑫承担(原告预交)。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鹿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