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郎溪凯灵日化装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8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412民初798号 |
案号 |
(2020)苏0412执31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郎溪凯灵日化装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常州旷达威德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318165元及利息(支付自2019年1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35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2358元,由被告郎溪凯灵日化装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剑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1686864101X |
登记机关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