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长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8********0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2328 民初 2545 号 |
案号 |
(2020)黔2328执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顾长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克琴工程款 13018 元。二、驳回原告胡克琴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47 元,公告费 200 元,由被告顾长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