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1********14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781民初1821号
案号
(2020)鲁0781执1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唐建军、唐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原告江汉忠借款5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保全费5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0
发布时间
2020-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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