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华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4********1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23民初2238号 |
案号 |
(2020)黔0123执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学全、杨大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1832.31 元及复利、逾期利息(复利应以借款期限内利息 2421.5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7.83%标准,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止;逾期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7.83%标准,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廖华荣、刘光喜在 100,000.00 元保证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支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352.00 元,减半收取计 176.00 元,保全费 241.00元,共计 417.00 元,由被告吴学全、杨大珍、廖华荣、刘光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