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汉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1********1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21民初838号 |
案号 |
(2020)甘1221执恢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告张汉军偿还原告叶友刚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52586元,共计252586元,并按未偿还本金数额,以年利率24%从2019年7月24日起支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