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谷艳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2********17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4民初620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21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谷艳梅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69 211.89元、支付截至2020年2月25日的利息5669.99元、逾期还款违约金4171.89元,共计79 053.77元,并支付自2020年2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以69 211.89元为基数按《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章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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