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丰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09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403民初2313号
案号
(2020)皖0403执1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丰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李思香支付劳务工资488490.00元、租房补贴29789.50元,两项合计518279.50元;二、淮南市宏坤置业有限公司归还被告丰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欠款到法院账户后,优先偿还本案的款项;3三、上述款项于2020年6月28日之前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794元,依法减半收取4897元,由被告丰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许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730925937Y
登记机关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横山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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