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荣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03********1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81民初452号 |
案号 |
(2020)桂0681执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东兴市国胜大酒楼、东兴市百威娱乐城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珍、郑江川、郑泽宇、石中移损失 197507元;二、驳回原告张珍、郑江川、郑泽宇、石中移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76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张珍、郑江川、郑泽宇、石中移负担2919元,被告东兴市国胜大酒楼、东兴市百威娱乐城负担475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