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0102********0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7223号 |
案号 |
(2020)新2301执17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志刚偿还原告昌吉市卓辉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50000 元,支付利息750元,合计50750元,此款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20000,余款30750元于2019年12月20日前给付。本案受理费78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张志刚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