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0102********07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01民初7223号
案号
(2020)新2301执17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志刚偿还原告昌吉市卓辉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50000 元,支付利息750元,合计50750元,此款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给付20000,余款30750元于2019年12月20日前给付。本案受理费78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张志刚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