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05********25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4民初3484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324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芳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清偿欠款本金226158.39元、利息及罚息(从2020年1月17日起两项之和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王芳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9026元;三、被告王芳自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诉讼保全费1920元。案件受理费5382元由王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