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31********66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831民初270号
案号
(2020)鲁0831执4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李娜与被告岳明丘同意离婚,依法准予离婚;二、婚生男孩岳林轩由被告岳明丘抚养,原告李娜支付孩子抚养费5万元,于领取调解书之日支付2万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1万元,剩余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三、位于泗水县中兴新城小区2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一处(包括储藏室)归岳林轩所有,盛世房屋贷款由被告岳明丘负责偿还,待符合过户条件时,原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四、各自债权债务,各自享有,各自承担;五、双方其他无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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