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31********6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831民初270号 |
案号 |
(2020)鲁0831执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李娜与被告岳明丘同意离婚,依法准予离婚;二、婚生男孩岳林轩由被告岳明丘抚养,原告李娜支付孩子抚养费5万元,于领取调解书之日支付2万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1万元,剩余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三、位于泗水县中兴新城小区2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一处(包括储藏室)归岳林轩所有,盛世房屋贷款由被告岳明丘负责偿还,待符合过户条件时,原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四、各自债权债务,各自享有,各自承担;五、双方其他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