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吉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424********6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424民初263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424执9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富财、杨吉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县支行借款本金54712.42元及利息58053.14元及实际结清时的按判决书计算所得相应利息。二、被告李新强、于文英、杨吉涛、李海燕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929元,由被告王富财、杨吉英、李新强、于文英、杨吉涛、李海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