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0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5民初1895号 |
案号 |
(2020)黔2325执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李焕益货款本金人民币481000元,并从2019年2月5日起,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焕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