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元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6********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2民初968号 |
案号 |
(2020)桂1222执1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夏元质返还原告戴玉湘借款23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50元(原告已预交2375元),财产保全费1670元,共计6420元,由被告夏元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