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4********0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6民初380号 |
案号 |
(2020)桂1226执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协议如下; 一、被告韦燕尚欠原告覃卫苗借款本金390000元、利息191600元(利息按每月2%的利率自2016年9月1日起暂计至2019年3月1日,往后利息以390000元为基数按月2%的利率继续计算至借款本息 还清之日止),被告韦燕自限于于2019年4月起每月28日前至少偿还3000元至上述借款本息还清时止;先还清利息后再计还本金; 二、上述被告韦燕应偿还的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韦燕自限于2026年4月28日前还清; 三、如果被告韦燕连续三个月或累计达六个月不能按上述第一款或第二款的约定偿还债务,原告覃卫苗可以要求韦燕立即偿清尚欠的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四、案件受理费9661元,减半收取4831元,被告韦燕资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