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4********2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02民初1369号 |
案号 |
(2020)闽0802执33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宋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东支行福万通莆惠筋肉卡透支本金5万元。利息4353.87元、违约金771.01元合计55124.88元,并应支付:1、自2020年2月1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本金5万元、按日利率万分之三点二五计算的透支利息;2、自2020年2月1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每月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金额的5%计算单位违约金(违约金最低10元,最高500元,但宋杰应承担的前述利息于违约金之和,每月不应超过月利率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借呗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