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11********00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403民初1162号
案号
(2020)豫04执1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河南四铃味工程餐饮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5000000元及利息二、顺德集团平顶山市洗煤有限公司、常正伟、刘小平对上诉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209324元,减半收取10466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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