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金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222********49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924民初1365号
案号
(2020)闽0924执5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 范金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福建康汇绿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2900 元。二、 范金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福建康汇绿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4100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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