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明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31********2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330刑初240号 |
案号 |
(2020)豫1330执16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韦明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二、被告人韦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三、责令被告人韦明周、韦强退赔被害人胡亚丽现金261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