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526********23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502民初4982号
案号
(2020)鲁1502执31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山东瑞帝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0万元及自2015年9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二、被告山东冠县德威机械有限公司、路飞、李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山东冠县德威机械有限公司、路飞、李娜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瑞帝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30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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