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亳州市凯利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强正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抚州市临川区东方中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纪淞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强正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纪淞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凯利医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37万元或相等价值其它财产的冻结、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5-20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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