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市中恒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02执1305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姚志明: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0402民初237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姚志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划拨存款41856元(其中,拨付申请执行人41336元,收取本案执行费520元)。至此,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02民初237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

裁判日期 2021-8-3
发布日期 2021-08-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