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财产[1、中国银行庆丰路支行,卡号:62×××07;2、中国建设银行徐州支行,卡号:62×××25;3、***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账户号:01×××56,个人账户号:03×××85)]

保全费3270元,申请人***已缴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1-7-20
发布日期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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