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撤回对本案被告广东省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南山村民委员会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450元,不予收取,退还原告***。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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