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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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鲁0784执535号 凌林、宋安欣: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凌林与被执行人宋安欣(2018)鲁0784民初1081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宋安欣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784执535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7-1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