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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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浏阳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浏阳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账簿以及储存在浏阳市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电脑中有关该公司与***之间往来应付货款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包括采取拍照、录像、存储复制等措施; 二、查封登记在***名下坐落于浏阳市的房产(权证号为:浏房权证字第××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2-19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