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德金茂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2015)广民一初字第2494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广德金茂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被上诉人***违约金1996元;

三、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70元(已由***预交),由上诉人广德金茂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7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70元(已由广德金茂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预交),由上诉人广德金茂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7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8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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