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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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泰凌华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1民初3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1民初3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五项; 三、变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渝01民初33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重庆市泰凌华投资有限公司对***、***的第一项、第二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64734.03元,由***负担18120.03元,***负担145148元,***负担14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7472.87元,由***负担8598.87元,***负担97886元,***负担98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日期 | 2020-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