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展家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326执1613号

本院于2021年4月16日立案执行的(2021)鲁1326执1613号申请执行人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杜刚、齐伟、齐玉莲、李秀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0)鲁1326民初3836号民事判决书,杜刚、齐伟、齐玉莲、李秀东应支付给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000元。

因被执行人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故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7-14
发布日期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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