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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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10000元,劳务费26800元计36800元及利息(自2019年7月2日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户名:明光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明光农村商业银行城中支行;账号:20000425766410300000155)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0元,减半收取3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7-16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