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支付补偿金143.17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7元,由原告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负担37元,被告***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24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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