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菏泽牡丹源温泉小镇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定陶新鸿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7民终430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菏泽牡丹源温泉小镇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陶新鸿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则申请执行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本裁定书送达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8-4
发布日期 2021-08-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