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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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402执2713号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罚金一案,本院(2019)鲁1402刑初85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缴纳罚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2020)鲁1402执271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
裁判日期 | 2020-10-9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