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 青岛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281执恢468号 申请执行人:桑林海,男,1984年1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青岛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曲秀芳,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曲秀芳,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桑林海与被执行人青岛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青岛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鲁0281民初11864号民事调解书,原执行案号为(2020)鲁0281执3198号〕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且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281执恢468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7-12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