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审查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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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案的督促程序。 本院(2018)粤0191民督40号支付令自行失效。 本案申请费873.9元由申请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负担。 申请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人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内未向本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本院起诉。 |
裁判日期 | 2018-9-27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