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振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南振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返还原告***保证金500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12月10日起,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1年4月12日);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74元,由被告河南振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6-17 |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