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蜀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陕西环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河南蜀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河南蜀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受理费63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5-24 |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