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承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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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林业承包纠纷 |
| 法院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海南省国营岛西林场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73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海南省国营岛西林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