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微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6.9253%股权转让予北京世纪微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二者于2018年8月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办理相应股权变更登记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8195元,由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微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鹿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LUGANGTECHNOLOGY(HONGKONG)LIMITED]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14 |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