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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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281执1806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88年9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1年12月**日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鲁0281民初1531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申请为:被执行人***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位于胶州市户房屋的过户手续。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和传票,并依法向胶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已将位于胶州市户房屋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281执1806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4-6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