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市瀚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巅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291执59号之二 吉林市巅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吉林市瀚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巅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瀚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9)吉02民终31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吉林市瀚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XX支行的银行存款,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吉林市瀚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5387.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巅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款项104287.00元,其中包括另案执行款1096.00元,并收取了执行费用1100.00元。本院解除了被执行人吉林市瀚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XX支行的银行存款的冻结,(2019)吉02民终310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